第144章(2 / 2)
她把婚姻关系的缔结称之为契约,首先是否认了法律赋予婚姻的所谓神圣,毕竟在赵元初看来,感情和牵绊才是维系关系的根本,恋爱了可以分手,结婚了也可以离婚,一切利用束缚性质维持的关系,对她而言都是一种契约。
赵元初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,包括梁悠,她其实是一个不婚主义者来着,哪怕是没有遇到江凛,哪怕是和任意的男人相爱,她也不会去考虑什么婚姻关系。
父母恩爱,她并非是受到原生家庭的影响,只是单纯有自己的主意和决定。
但既然江凛有这样的想法,赵元初也并不觉得抗拒,可她也不会因此设定去国外领证办酒的计划,那就让一起跟随在自然之内。
她对江凛承诺:“如果我们能够等到国内合法,如果那时候我们还在一起,并且你仍有和我结婚的意愿,那么江凛,我是愿意和你结婚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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